以下是
育兒假
相關內容
請選擇服務項目:
育兒假包含以下內容:
育兒假
育兒假有幾天?
自2020年5月1日起,福建已經正式實施“共同育兒假”,夫妻雙方每年各有10天假期陪伴孩子。
《福建省女職工勞動保護條例》第十四條 鼓勵用人單位對符合法律、法規(guī)規(guī)定生育子女的夫妻,在子女三周歲以下期間,每年給予夫妻雙方各十天育兒假。
申請條件
育兒假是用人單位給予有娃夫妻的假期,只要符合以下2個條件都可以申請:
1.符合法律、法規(guī)規(guī)定生育子女的夫妻;
2.子女0-3周歲期間適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