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于規(guī)范中小學(幼兒園)家委會捐資、收費行為的提醒
時間:2024-03-22 17:11 瀏覽量:

    近期,市教育局接到多起反應班級借以家委會名義收取班費、統(tǒng)一征訂教輔材料、教學用品的信訪舉報。經調查,發(fā)現(xiàn)個別學校存在著與家委會的溝通、聯(lián)系還不充分,對家委會收費行為不了解、不指導、不制止,造成家長不滿與投訴。

    現(xiàn)就各校規(guī)范家委會捐資、收費行為,強調以下紀律:

    1.不準以家委會的名義向教師贈送禮品、禮金、有價證券、支付憑證及安排宴請等活動。

    2.不準借家委會名義以捐款、集資、贊助等方式攤派費用或以家委會名義收取明確不應當由學生、家長承擔的相關費用,如獎勵先進費用、補課費、教師補貼等。

    3.不準將教育教學活動、教學管理范疇內應免費提供的服務事項和國家已明令禁止或明確規(guī)定納入公用經費開支的項目作為家委會捐資、收費內容,如空調安裝費、空調使用電費、教室或學生宿舍修繕費等。

    4.不準以家委會名義亂訂教輔材料;進行強制捐贈或攤派教學用品或設備設施,以及違規(guī)采購物品。

    5.不準家委會違反自愿原則,違反厲行節(jié)約反對浪費原則,搞攀比、搞鋪張、搞浪費。

    6.不準借家委會名義,為家委會成員斂財謀利。

     

     


     

    晉江市教育局

    2024年3月4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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